「再说一次你的问题。」他问,一边走回客厅。
我紧跟在後,赤脚踩在地上蹦跳,「我是问你,当初你为什麽肯收留我?那个时候,我们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联络了,对吧?」
「嗯。」
「所以,为什麽呀?」我一PGU坐在他身边的空位。
尽管没表现得很明显,可我看得出来,方哲宇很不自在。
他一下整理桌上的报纸,一下拿着电视遥控器东m0西m0,要不然就是拍松那个别人送我、他很不喜欢的猫头鹰抱枕──
「方哲宇!」
「因为,我觉得你很可怜。」
可怜?
可怜的意思是,令人怜悯的,令人同情的,例如,我们会觉得流浪狗很「可怜」。
我当然知道这个词汇的意思,可是强迫症如我,依然上网搜寻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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