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盛十四年,开春之际,苏州知府林南鸿呈上一道奏折,事关一起杀人案。
犯人如若,年仅十三,父母俱亡,叔父主其家。母服未除,叔父为其与邻家杨氏定下婚约。杨氏,贪财好sE,家贫貌丑,如若心生厌恶。临近婚期,如若云怨愤不平,乘夜持腰刀往杨氏家中,伺其夜寐,连砍数刀,断其一指。杨氏惊醒大呼,如若惧怕遁逃,然杨氏竟得不Si。
翌日,如若前往府衙,据实招供。按大周律法,杀父母、妻子、兄弟姊妹者,十恶不赦,应斩首示众。苏州知府林南鸿亲断此案,认为如若尚在母服之中,夫妻之义本不当立,故阿云不得以杀夫论,又道阿云供认不讳,合于自首之条,应当减罪二等。
林南鸿上书与辩,奏折呈与安庆帝案上。
是时,知尚书内省事江容和翰林学士刘忠同在金銮殿,安庆帝问其意见,二人各持一说,往复辩难,不欢而散。
午间,安庆帝将此事讲与叶墨婷,问道:“你如何看?”
叶墨婷斟酌片刻,忽而一笑:“臣妾倒是觉得,恰逢其时。”
安庆帝瞥她一眼,问道:“何出此言?”
叶墨婷笑而不答,唤了江容进来。
一张薄薄的纸,置于安庆帝眼前。纸上内容,针砭时弊,字字珠玑,他不禁诧异,抬眸看向叶墨婷。
“此事事关重大,谁敢在这时成为众矢之的?”
叶墨婷翻出百官册,指尖在案牍上游走,最后在两个名字上略顿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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