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便在王耀祖的身上擦了擦染血的横刀,李承乾放下面甲,开始了奔跑。

        用不着多说什么了,速战速决,才是减小损失的最佳方式。

        伸手推开一个命悬一线的宫女,李承乾一刀就劈飞了常何手中的横刀,随后又是一刀,用刀背砍晕了他。这个四面六刀的家伙,根本不知道,王家如果夺权成功,他将会是第一个赴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背叛这种事情,有过一次还不够?再来一次,是个人都知道你不可信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泰在高昌这些年,手里的横刀就没干净过,如今砍杀起来,也是分外的凶悍。至于张赟,因为用的是匕首,所以下刀极其阴损,刀刀奔着金吾卫叛军铠甲的缝隙而去。当然,更多的人是捂着眼睛满地打滚,或者捂着喉咙跪倒在地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杀了十几米的距离,才终于见到了飞鹰和侯君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身重铠的侯君集,本来是占据优势的,但是在飞鹰面前,真的是讨不到一点好处。所谓的武功,就是经验和身体能力的结合,而打一小就被耿不曲悉心培养,从没走过弯路的飞鹰,自然能很轻易的攀到武学的顶峰。

        俩人的横刀,早就断开,都被丢到了一边。

        拳头打铠甲,肯定不舒服,但是飞鹰依然一拳一拳的打在侯君集的身上,浑然不觉拳头的疼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年的文官生活,再加上之前自断手脚托病赖在长安,让侯君集的武力不复当年,很快就落到了下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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